一是走私进口两辆汽车,其中一辆供自己使用,据海关估算,两辆车共偷逃关税63.7万元。二是两次购买、交换乘坐超标准小汽车。
中央纪委当时通报称,“孙小虹所犯严重错误,是他个人主义膨胀,贪图享受,狂妄自大,不执行领导干部应遵守的从政准则,不讲纪律的必然结果。对他顶风违纪行为的严肃查处是完全必要的。”
另外,孙小果案在今年受到外界关注后,坊间传言,孙小果或与孙小虹有关。
今年5月,云南省相关部门曾向澎湃新闻证实,孙小虹一家与孙小果并无关系,网上言论纯属造谣。
其他四人
被处分的还有几个人: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绍政
云南省审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刘明
云南省人民政府原参事郑蜀饶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冯家聪
他们在孙小果案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
其一,被党内警告处分的许绍政。
2004年至2007年,许绍政在担任云南省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期间,接受四川王氏集团法定代表人王德彬请托,帮忙介绍时任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长袁鹏与王德彬、李桥忠(孙小果继父)认识。
在袁鹏为孙小果从轻处罚说情、打招呼过程中,受王德彬、李桥忠所托,许绍政曾电话向袁鹏问过情况。
在与王德彬交往过程中,许绍政曾收受王德彬送给的财物。
其二,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刘明。
1996年,刘明在担任昆明市五华区区委书记期间,为李桥忠转业安置提供帮助,收受李桥忠送给的财物。
2006年,刘明在担任临沧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受李桥忠(孙小果继父)请托,请时任云南省高院院长赵仕杰为孙小果再审改判提供帮助,收受李桥忠送给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