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设为书签Ctrl+D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
军事APP
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国台办:《暂行办法》对在大陆参保台胞实现全覆盖

国台办:《暂行办法》对在大陆参保台胞实现全覆盖
2019-12-11 13:48:31 海外网

1576035252434117.jpg

图为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

海外网12月11日电 12月11日上午,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资司郑持平副司长,科学技术部港澳台办公室徐捷副主任,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司李玉冰副司长,以及国务院台办经济局陈斌华副局长就《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26条措施”)中涉及为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的13条措施回答记者提问,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主持本次新闻发布会。

有记者提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在大陆参加社保是关乎台湾同胞切身现实利益的事情。请问台胞会从中获得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

朱凤莲回应,12月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相关的负责同志已经就《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和相关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和解读。在这里,我主要介绍一下在大陆生活、就业、创业、学习的台胞究竟能从中获得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

朱凤莲表示,首先要说明的是,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提供的一种社会福利待遇。出台《暂行办法》是落实十九大提出关于逐步为在大陆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也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两岸社会保障和公共资源共享重要主张的一个具体举措。意味着在大陆就业、居住、就读的台胞可以和大陆居民一样,享受国家提供的相关福利制度。

朱凤莲介绍:“《暂行办法》对台胞适用人员的考虑十分周全,对在大陆参保台胞实现了全覆盖。不但适用于单位就业、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等多种形式的就业台胞,而且适用于在大陆居住的未就业台胞以及在大陆高校就读的台湾学生。对在大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台胞,大陆各级财政都将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财政补助,保障参保台胞的社会保障水平。”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