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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疑与美国涉港法案有关 美商会会长入澳门被拒(3)

被疑与美国涉港法案有关 美商会会长入澳门被拒(3)
2019-12-09 09:01:48 环球时报

早泰娜本人此前曾多次对香港的“修例风波”发表观点,将暴力行为对香港经济与金融的负面影响说成是港府的责任,要求香港特区政府“必须处理导致抗争发生的深层诉求”,甚至要求港府完全放弃修例。她所在的香港美国商会也曾在其社交账号上转引西方媒体对香港的歪曲报道,称香港黑衣暴徒的暴行是在“捍卫香港的生存”。

11月,香港美国商会还发表声明称,尊重“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生效,称“这是美国重新表达在港的根本利益”。但商会同时又自相矛盾地表示,关注法案带来的副作用,担心法案对美国企业的影响,“特别是可能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包括限制出入口甚至制裁”。

乱港分子频遭拒签

《纽约时报》8日称,澳门经常拒绝香港“民运分子”和记者入境,但是这类行动针对商界人士,还比较罕见。澳门时事评论员、前大学教授苏文欣8日对香港《南华早报》说,澳门移民部门拒绝早泰娜等人入境的原因,不能排除与“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有关联,但最重要的是该商会反对“修例”。他说,澳门过去也曾拒绝过香港民权人士入境,当局将这些人列入不受欢迎名单,“因为可能已经影响澳门当地事务”。

事实上,近半年来已发生过多起香港人士入境澳门被拒事件。香港民主党刚刚当选区议员的黄国桐11月26日因公务前往澳门,被澳门以“可能危害澳门社会安全”为由拒绝入境。黄国桐当日与另一名曾在示威活动中被捕过的港人一起被遣返。更早些时候,香港反对派议员陈惠达8月11日被澳门拒绝入境。陈惠达是香港政党“新民主同盟”成员,自今年香港发生“修例风波”以来,他一直在公共场合与网络上煽风点火,并攻击侮辱香港警察。当天,他带领逾100人的旅行团,打算经港珠澳大桥口岸入境澳门,但接获通知被拒入境,理由是:有强烈迹象显示陈“企图入境澳门从事危害澳门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之活动”,通知书所引用的法律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内部报案纲要法》第17条第1款第4项规定:阻止依法被视为不受欢迎或对内部保安的稳定构成威胁,或被视为涉嫌与包括国际恐怖主义在内的跨境犯罪有关的非本地居民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或者将其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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