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表示,特区政府早在发给台方的信件中清楚说明这个情况。随着陈同佳自愿自首,加上香港的司法程序已经结束,陈同佳不再上诉以及即将出狱,港方已经向台方清楚表示乐意提供合法可行的协助。台方如在处理陈同佳自首中提出有关证据的请求,港方会积极依法配合。
声明指出,特区政府一向尊重法治,依法办事。特区政府早已表明,香港当前没有法律容许将陈同佳移送到台湾,也没有法律与台湾进行刑事司法协作。陈同佳此次是自愿自首,台方应该按一般自愿自首情况处理。
声明还表示,台方2018年12月3日已对陈同佳发出通缉令,通缉令至今仍然有效。全球对于通缉犯的通行做法均是想尽办法将他早日缉捕归案,以彰显法治及公义。特区政府也是基于此,即时致函清楚地向台湾当局转达了陈同佳自首的意愿,同时向台方表示,基于陈同佳的请求,港方会协助陈同佳作出相关安排,并乐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协助。
声明表示,香港特区政府希望台方务实及积极地接收一位被其通缉和自愿自首的人士,特区政府将在香港法律容许的基础上向台提供所需协助。
陈同佳愿到台自首 触发香港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的案件系发生于去年的“陈同佳案”。港媒报道称当事人陈同佳将于23日出狱,还引述消息称陈原则上同意到台湾自首,同时不希望被判死刑。
触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的案件系发生于去年的“陈同佳案”。特区政府10月18日发布新闻稿称,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收到该案当事人陈同佳的来信。
在台杀害女友的香港嫌犯陈同佳日前表达了出狱后到台湾自首的意愿。台湾士林地检署19日称,因陈同佳已被通缉,不符合自首要件,只能称为“投案”,无法借由“自首”获得刑度的宽减。
新华社香港10月20日电(记者苏万明)香港特区政府20日晚发表声明表示,涉嫌在台湾杀人的嫌疑人陈同佳日前表示愿出狱后到台湾自首,这纯粹出于其个人自愿,关于陈同佳“被自首”甚至涉及政治操作的指控完全失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