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便利化方面,包括将外资人才中介机构、无船承运、外资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的审批或备案管理权限赋予自贸试验区或有关地方。
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如河北方案提出金融监管“沙盒机制”,在雄安股权交易所开展股权众筹试点;山东方案提出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
引进人才便利化方面,广西方案提出将有关外籍及港澳台人才省级管理权限赋予自贸试验区;云南方案提出建立外籍务工人员管理长效机制;黑龙江方案提出开展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试点。
体制机制创新方面,6个总体方案均提出支持各地构建精简高效、权责明晰的自贸试验区管理体制和用编用人制度,如山东方案、江苏方案都提出将能下放的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部下放给自贸试验区。
王受文表示,下一步将根据相关改革试点任务的实施效果,会同有关地方和部门认真研究,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
焦点4
自贸区未来还将怎样规划发展?
建设范围还将不断扩大,与自贸港“两条腿走路”
自贸区范围是否会继续扩大?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党委书记余淼杰教授认为,我国自贸区的建设范围将不断扩大,同时,还将呈现与自由贸易港“两条腿走路”的格局。
目前,作为我国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部分,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已经超过一年,各项工作在稳步推进中。“海南自贸区的建设目标是将其打造为自由贸易港,以高端旅游服务业为主,定位也与其他自贸区不同。”
余淼杰具体解释称,二者的区别在于,自贸区主要以商品贸易为主,自贸港以服务贸易为主。“理念也有所不同,自由贸易试验区强调可复制、可推广,而条件特别成熟、特别优越的地区才能建设自由贸易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