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根据香港《公安条例》第40条,行政长官可以授权警务处处长委任特务警察。有分析说,根据这一条,香港警务处处长可以委托内地公安来港协助执行任务。
但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有两个大前提是可以完全确定的:
一是这必须由港府出于香港自身需要而向内地提出请求;
二是香港治安的管理权在香港,无论内地派不派强力支援,派出的是驻港部队还是公安队伍,内地方面始终将扮演协助的角色,最终的指挥权在港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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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熟悉情况的人士告诉刀哥,公安武警平时所演练的科目与要执行的任务息息相关,针对不同性质的事件,如从普通的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到对较为严重的暴骚乱事件的处理,都有较为成熟的应对策略,平时都要演练一些控制暴力骚乱的战术以及非杀伤性武器的运用。
目前,内地对相关应急事务已经形成一套十分成熟的办法,我们的武装力量完全有信心有把握处理一切突发事件。
香港特区政府和香港警队有能力依法惩治暴力犯罪,恢复社会秩序和安定。内地公安机关按照“一国两制”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支持特区政府和警队。
香港与内地法律制度不一样,法律文本不一样,执法手段不一样,1997年回归以来,内地公安机关与香港警方一直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在开展合作。
同时,捍卫“一国两制”,就是捍卫香港社会的繁荣稳定以及香港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位知情人士表示,我们的力量早已随时做好准备,响应国家需要,配合香港特区政府的需要,香港和内地社会对此大可放心。
有一点确定无疑,绝不可能允许这些暴徒持续嚣张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