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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60名见义勇为人员获20分落户积分!这项评选启动…

北京260名见义勇为人员获20分落户积分!这项评选启动…
2019-07-03 10:58:43 北京日报

(7月3日)上午,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正式启动北京市第十二届“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及好市民”评选表彰。全市将以此为契机积极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社会氛围。期间,将首次开展社会化评选,拟于8月中下旬开通微信投票链接,进行大众投票和专家评审。

目前,本市已有260个外地户籍的见义勇为人员获得了20分的积分落户资格,去年有一位见义勇为人员已顺利在京落户。

本市共确认见义勇为人员1700余人

据介绍,目前本市共确认见义勇为人员1700余人,因见义勇为伤残29人,因见义勇为牺牲56人,15人被评定为烈士,评选表彰“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模范群体)”416人,“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59个,其中47人被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见义勇为英雄们或者是面对犯罪分子临危不惧,或者是面对灾害事故勇往直前,在面临生与死的考验时,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今年适逢本市第十二届“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及好市民”评选表彰年,全市将以此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宣传,让正气正义之风传遍京华大地。

接下来,围绕评选表彰活动,将开展人物公益海报宣传。依据各区上报的候选人典型事迹,制作平面公益海报(人物照片、简要事迹、投票和民政公众号等),在火车站、地铁站台进行广泛宣传。

同时,本次还首次开展社会化评选。拟于8月中下旬开通微信投票链接,通过大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确定“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和模范群体)”以及“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名单,并按照评选程序对社会公示、履行报批手续。

预计将于11月,举办第十二届首都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及宣讲报告会,现场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宣讲见义勇为典型事迹,呼吁全社会争做见义勇为好市民。

据悉,本市正在逐步建立健全见义勇为相关评审机制。推动市、区两级组织相关法律、公安、司法专家以及人大、政协代表成立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推行评审委员会集体决策机制,解决见义勇为行为认定、典型推树、权益保护等重点问题,实现见义勇为行为评审认定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同时,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和资金统发管理,确保见义勇为资金发放安全规范,将见义勇为人员资金发放全部纳入统发平台。

评选范围和名额

■评选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本市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的人员,以及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评选名额

“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和模范群体)”不超过50名(个);

“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不超过10个。

评选条件

■“好市民”参评条件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已获得见义勇为行为确认,事迹特别突出。

■“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参评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在权益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成绩或贡献,并符合下列条件:

1、在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表彰、宣传、救护、奖励、保护等方面成绩突出;

2、工作机构健全、领导班子团结有力,人员到位,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班子成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3、高度重视见义勇为工作,解决问题及时,本单位(部门)涌现见义勇为先进集体或个人。

评选奖励

■评选形式

评选推荐按照“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由区民政部门负责推荐,经所在单位和本地区范围内公示无异后,报送逐级审核。

■奖励形式

以市政府名义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其中,本市人员授予“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称号;非本市人员授予“首都见义勇为荣誉市民”称号;同一见义勇为事件有两人或以上见义勇为行为人,授予“首都见义勇为模范群体”称号。

以市政府名义对获奖单位颁发“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奖牌。

(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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