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5000元办“最快4G”,他状告联通索三倍赔偿
6月11日,冯长顺向记者讲述了他与中国联通打官司的来龙去脉。
2015年10月,他在中国联通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酒仙桥营业厅办理业务时发现,营业厅的LED屏上打出了“全球最好3G+最快4G=高速移动宽带领先体验,快上加快,始终领先!选4G就选沃!”的宣传,此外,营业厅还宣称“最快4G、网络覆盖最广、速度300Mbps”。
当年10月17日,冯长顺在酒仙桥营业厅花费5060元申办了手机号及套餐。
实际使用过程中,冯长顺发现自己的手机号与亲友办理的其他运营商的手机号相比,并非“网络覆盖最广,速度最快”,“感觉上当受骗”。
后来,冯长顺又发现,2016年11月22日,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对联通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酒仙桥营业厅作出行政处罚,其中载明:“‘最快4G网络覆盖最广,速度300Mbps’、‘最快4G’等字样,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明材料证明上述宣传内容,属于夸大商品性能,当事人仅能提供内部测试报告证明瞬时速率可达300Mbps,且其未在上述宣传海报中表明广告使用数据的出处和适用范围……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万元。
2018年12月,认为自己被欺诈的冯长顺将中国联通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令联通公司给予三倍赔偿。
对于判决结果,网友表示:“吹牛是要付出代价的。”
新《广告法》早就出台,这些宣传不要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