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国家的控烟立法和执法值得借鉴。1995年美国出台香烟管制新措施,规定禁止在学校和学生活动区域设置香烟售卖机,卖烟者应查明顾客确已年过18岁。有的城市出动警车在学校附近巡逻,规定第一次看到未成年人吸烟将予以没收并告知学校和家长;第二次看见,当事人要上专门劝阻吸烟的学习班;第三次则须交付500至1000美元罚款,或去参加社区劳动。
加拿大政府实行严格的禁烟法令,18岁以下购买香烟属于非法,父母或其他人令18岁以下儿童购买香烟,可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韩国政府禁止向19岁以下青少年售烟,违者将被罚款1000万韩元(折合人民币5.5万元)或入狱两年。此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在香烟盒上印制腐烂的肺部、骷髅的头像、漆黑的牙齿等恐怖图案,让孩子对香烟产生厌恶感、恐怖感,推动他们自觉抵制香烟。
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控烟立法,创造更积极有效果的控烟氛围。应进一步明确罚则并提高执行力,一旦发现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售烟,包括拆掉烟包装按“支”出售,就必须坚决依法查处,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与经济代价。
一些未成年人吸烟,也与成人吸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以及根深蒂固的“烟草影视”误导有关。除严格禁止向未成年人卖烟,还需大力删减直至杜绝影视剧中的吸烟镜头,禁止成人在未成年人面前吸烟,一方面避免成人吞云吐雾对未成年人产生误导,另一方面也可让未成年人免遭二手烟之害。
对公共场所吸烟需要戴上法律紧箍咒。目前,公共场所吸烟已被许多国家立法禁止,如英国先后通过5部法令,对违反室内公共场合禁烟令的,个人违法罚款200英镑,商家违法最高罚款2500英镑。法国各类政府机构、企业办公楼、购物中心、学校、火车站、机场和医院等公共场所均禁止吸烟,在上述场所吸烟者都面临罚款,物业管理者也会受到处罚。中国控烟应当与国际接轨,进一步完善控烟立法并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