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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童模保护规定出台背后:保护人格尊严是亮点(2)

首个童模保护规定出台背后:保护人格尊严是亮点(2)
2019-05-27 14:22:46 新华网

即便如此,想要孩子进入童模行业的家长也不在少数。记者观察到,在百度贴吧的童模吧内,每天都有家长上传孩子的照片、年龄、身高等信息,试图能够通过该渠道进入童模行业。

“大部分家长还是能理性对待童模问题。但是,不排除少部分父母,就是利用孩子赚钱,一厢情愿地让孩子走童模、童星之路。”对此,方燕代表认为,监管部门、儿童权利保护组织有必要规范童模行业,不能让畸形的逐利导致孩子失去快乐童年。

检察机关联合多部门出台《意见》

妞妞的新闻同样引起了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检察官们的关注。“看到新闻后,我们同市场监管部门取得了联系,第一时间走访调研了相关拍摄基地。”陈开腾告诉记者,“我们发现,涉及到儿童的包括拍摄时长过长、被打骂等问题确实存在,只是相对来说数量较少。”

为此,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联合杭州市滨江区市场监管局、共青团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出台了《关于规范童模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

《意见》明确规定,在童模活动中,不得利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不得连续使用童模超过一周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导致童模辍学或变相辍学;不得连续活动超过4小时;不得让儿童穿戴不符合年龄、有违公序良俗的服饰,或引导儿童做不符合年龄、有违公序良俗的动作、行为;不得以殴打、谩骂等虐待方式对未成年人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意见》还明确,拍摄场所发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干预,确保童模活动健康开展。

“检察机关发现行政机关在未成年人义务教育问题、童工问题等权利保护方面履职不到位的,将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整改纠正,对超期拒不整改纠正的,依法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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