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也被高层关注。
观海解局注意到,事件发生后,习近平、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彻查此事,严肃处理。国务院责成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西安地铁“问题电缆”部门联合调查组,赴陕西省开展了深入调查,并组织对“问题电缆”进行排查更换。
据2017年6月国办的通报提到,陕西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问责追责共计122人,涉及厅级16人、处级58人、科级及以下48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人、诫勉谈话16人、批评教育9人、解除劳动关系等其他处理4人,对其中17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因为这一事件,西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健,(时任)西安市委常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李婧,(时任)西安市副市长聂仲秋被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而在当年被检方立案侦查的陈东山案件也在昨日得以披露。
根据4月24日披露的判决书,咸阳市检察院指控陈东山的犯罪事实共22项,受贿时间多在春节前,而行贿者大多系中铁下属的单位。案发后,陈东山家属向咸阳市检察院上缴涉案款437万元人民币。
法院查明:
陈东山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担任西安地铁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西安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相关参与招投标及施工企业请托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40.99万元、欧元5万元、手表两块,折合人民币合计498.49万元(5万欧元约折合人民币46.6万元,手表两块合计10.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根据陈东山供述与辩解,他收受的现金人民币主要用于购房、装修、买家具等,银行卡有丢失的,有50万的卡交给妻子用于家庭消费使用,外币他自己出国时使用了。
原标题:西安地铁三号线问题电缆案一审宣判奥凯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新华社西安3月29日电(记者陈晨)29日上午,西安地铁三号线问题电缆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3月26日16时21分,赣县区公安局接到赣县移动公司报警,称他们在石芫乡一移动基站内的大量电源、数据电缆被破坏,造成部分通信信号中断,直接经济损失数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