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敛财1.5亿、藏钱鸡窝的内蒙古自治区落马厅官杨国文被提起公诉。细数其违法乱纪事实,其中一项是安排亲属“吃空饷”。
一段时间以来,“吃空饷”现象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时有发生,不少落马干部都存在安排纵容亲属“吃空饷”问题。2017年3月,辽宁省政协原常委周连科被“双开”,其违规用人、纵容亲属“吃空饷”问题随后被曝光:经查,周连科违规将其亲属从企业调入省图书馆。2012年至2015年,其亲属长期不上班还领取薪酬10余万元。2018年7月,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环境卫生管理站原站长、党支部书记胡国万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责令退赔违纪所得,并被免去职务,而其受处分的原因之一就是安排妻子盛某某在环卫站“吃空饷”。
在编不在岗、拿钱不干活,是“吃空饷”者的鲜明特征。然而有些人却不以为然,“吃”得津津有味、“吃”得心安理得。比如,2016年,周连科违规用人问题在辽宁省文化厅整治“吃空饷”突出问题中浮出水面,省文化厅对此进行严肃处理,给予周连科亲属记过处分并收缴违规所得。对此,周连科非常不满,还多次向有关单位写信反映。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利用权力安排亲属“吃空饷”列入违反廉洁纪律范畴。《条例》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