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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短信提醒费”还要收取到何时

2019-03-20 08:25:22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用微信就能方便交流,90后小陈已很少再看短信,但其中有一类短信——银行借记卡的余额变动提醒,他却总会认真查阅,为此他支出了每月2元的服务费。像小陈这样的消费者是个庞大群体。调查发现,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六大国有银行及大部分股份制银行都收取借记卡短信提醒费,每月2元至4元不等。不少用户都对这笔“小钱”提出质疑:告知用户账户变动情况是银行的义务,难道还要收费?

消费者广泛质疑银行短信提醒费的原因在于,一是银行这项服务曾经普遍是免费的,至少在2017年年中各大银行开始收取短信提醒费之前,是免费的。如果说,短信提醒确是一笔成本支出,那么,以前银行普遍不计较这项成本,为何最近一两年开始计较这项成本?大的国有银行及股份制银行计较这项成本,为何规模较小的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却不计较这项成本,将这一服务仍列为免费?说穿了,“大行有底气、小行有忧虑”——大行不害怕失去客户,小行却担心因为收取了一笔“小钱”而导致客户流失。

二是,消费者使用银行的金融服务,银行就有义务告知客户其储蓄账户的变动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客户的储蓄账户变动情况,也应算作是客户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这也是在免费时代,人们刷卡消费、取现、转账等交易发生后,一般会收到银行的免费短信提醒的原因所在。合同法第六十条也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银行的短信提醒,仅是履行了通知义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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