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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政教育能否“速成”(2)

2019-03-18 08:27:00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说到法政速成科的“功”可是真不少,首当其冲的当然是为晚清政府培养了大量法政人才。据《纪事》中的校友名录来看,有的学生归国后任咨议局议员或参与中央及地方立法,而大多数学生则从事法律实务,从推事、评事到检察官应有尽有,充实着清末或民国时期的司法机关。卒业于1905年的张知本,除了在民国时期地方或中央政府及诸多高校任过校长外,他还是30年代立法院宪法起草委员会的副委员长;而卒业于1906年的居正,则长期担任国民政府司法院的院长;有的毕业生则到各省的法政学校任教,比如祖籍山东黄县(今龙口)的丁世峄,归国后任山东法政学堂教习,清末山东开设咨议局时被选为议员;而祖籍浙江嘉兴的沈钧儒,则在民国时期出任浙江省政府委员会秘书长,20世纪30年代时,任上海法科大学的教务长,上海律师协会主席,1949年9月,任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学界,则有福建闽侯人程树德,除了在政府的任职外,他还是国立北平大学法学院的讲师、国立清华大学政治学系的讲师、国立北京大学法律系的讲师等,而他的著作《九朝律考》,至今依然是法律学人案头的必读书籍。

若要讲其“过”,则是法政学校的速成科开设后,因其对欲“镀金”之人的吸引,而使后续的留学生难免学习质量下降,加之有些日本学校看到开设此科有利可图,遂纷纷效仿遍地开花,鱼龙混杂之下,终至于开设几年后在中国留学生中渐失其声誉,不得不撤销。

说到法政教育能否“速成”的问题,则需辩证地看,以其培养的人才在清末和民国时期的作为来看,法政人才确是可以“速成”的。不过,如若学子们没有修业之后的努力精进,即便修学年限再长,也可能无“功”可言。而法政一端,尤须在科班教育之后的实践,正像当时的清国驻日公使杨枢,在1905年“法政速成科第一班卒业”典礼上所言:“然学虽速,犹未深造,诸生归国之后,切勿遽思改革,譬学医粗识《汤头歌诀》,出而应世,是直草菅人命已。但愿诸生出其所学,转授同胞,以开民智,譬犹造屋,有良工师而无材木,亦不足以展其地,并望广搜法政书籍,以资研究,务期升堂入室,然后考察我国之国俗民习,与所学相比例,斟酌而损益之,乃出执政柄,以期实行,富强或有望乎。”这些话用来告诫当今广大法政学子,依然是掷地有声的。

原标题:法政教育能否“速成”

(责任编辑:闫宪宝 CN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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