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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435万“提成款” 长春中院原院长涉嫌受贿

2019-02-13 07:39:53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2018年6月,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德友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双开。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贾滋绿、李天舒单位行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披露了张德友的部分案情:张德友帮助同学所在的企业得到业务,而企业则送给张德友提成款435万多元作为回报。

“博士院长”挑熟人收受钱物

今年54岁的张德友曾任白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等职务,2012年12月,时年47岁的张德友担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值得注意的是,张德友是一名“博士院长”,1996年,他进入吉林大学法学院进修法学专业,3年后获得法学硕士学位,6年后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并进入沈阳农业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年。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8年6月,张德友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双开。当时的通报指出,张德友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纪律,违规招录文员,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

2018年7月,《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刊文对张德友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了剖析,文章指出张德友在担任长春中院长后,在表面上拒收贿赂,但实际上只挑他认为“安全”的熟人收受钱物。

帮他人拿业务“提成”435万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贾滋绿、李天舒是夫妻关系。贾滋绿是吉林省银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天舒是该公司的职员,负责对外联系业务工作。

为拓展公司业务,2010年底,李天舒找到同学、时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后调任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德友(另案处理),在张德友的帮助下,银泰公司得到了吉林银行的贷款抵押评估业务。2014年末,在张德友的帮助下,银泰公司得到了九台农商银行的贷款抵押评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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