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回重审后,陕西省高院于2011年3月30日作出判决,认为原告凯奇莱与被告西勘院存在恶意串通,违反了第21次会议纪要,合同无效,彻底改变了该院此前第一次的一审判决。
而陕西省2003年10月22日第21次会议纪要的要义是:对于涉及煤炭资源的探矿权,已经登记在民事主体下的探矿权人,一律系代表省政府进行勘探,探矿权人无权处置矿权,如何处置,由省政府统一安排。
“在地方上,什么法大?领导的说法最大。纪要,就是领导的说法,这个纪要,等于把政府变成了市场主体,给寻租留下了巨大空间。”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曾如此评论。
在陕西省高院第二次一审认定合同无效后,凯奇莱上诉。最初,该案被分到民二庭,后改为民一庭。其间,在2013年6月25日和2017年1月12日分别开过两次庭,总计8小时。
“没有结果”
记者获得的证据显示,在审理过程中,陕西方面还曾多次来干预,2017年末,最高院作出(2011)民一终字第81号判决,认定凯奇莱与西勘院合同有效,继续履行。
由于该判决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次日发出,被舆论解读为是一种保护民营企业家的“信号”。
当时,赵发琦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称:“这么多年官司,核心问题就是一个契约精神。一个社会的正常秩序,要的是契约精神。我理解的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让法律、规矩成为常态。但用12年去判定一个2000多字的协议有效,这是不可思议的。”
2018年初,白岩松在央视新闻周刊节目中称,耗时12年争来的“合同有效”能否落实,还需要看陕西省政府的表现。
而12月1日,央视再次报道称:“陕西商人赵发琦,为夺回千亿矿权长达12年的胜诉之路,始终有一只无形的手在干预着司法,如今,又一年的时间快过去了,胜诉的他,从地方政府那儿拿回矿权了吗?”
节目随后给出答案:“西安地勘院,作为合同纠纷中的另一方,在最高法判决合同合法有效、继续履行之后,却依然拒绝执行。尽管他(赵发琦)已经向当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至今仍没有任何结果。”
“卷宗,分为正副卷。正卷就是开庭的这些文件,是当事双方可以查看的。副卷则包括内部的一些审批、合议记录等。包括2013年开庭的全部材料,这些东西共同构成81号判决的依据。”知情人透露。
据了解,在卷宗丢失后,民一庭随即将此事逐级汇报至院主要领导。但之后有关单位既没有向公安部门报案,也没有组织内部调查。直至今日,也没有任何人因此事受到任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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