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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明年初审议国歌法条例 辱国歌最高囚3年罚5万(2)

2018-12-18 00:07:33  海外网    参与评论()人

另据报道,本月13日,聂德权约见部分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解释《国歌法》本地立法之条例草案内容,包括在行政长官、行政会议成员、法官,以及立法会议员宣誓仪式前,需要播放国歌。消息指,《国歌法条例(草案)》最快将于2019年1月提交香港立法会审议。

另据了解,与特区政府早前提交的《国歌法》内容概要所建议的一样,任何人公开或故意篡改国歌,或以歪曲或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最高可判监三年、罚款五万元港币。

2017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在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国性法律《国歌法》。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在《刑法》第299条中增加规定,明确在公共场合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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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爱国学校的小学生在校园升旗礼上(图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对于将《国歌法》纳入香港本地法律体系,香港舆论普遍认为很有必要。香港《文汇报》报道指出,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在10月国庆月向全港学校发问卷,结果显示,有逾七成教师认为《国家的历史与发展》及《国旗、国歌、国徽及升旗礼》课题应纳入国情教育内。

特区立法会议员吴永嘉也曾表示香港回归祖国以来,不少公共场合均需要奏唱国歌,因此有必要对出席人员的行为和态度作出规范。如果本地立法成功,日后若有人不尊重国歌,将依法受到相应制裁。同时,将《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还可以引导、教育年轻一代对国歌的认知。(海外网侯兴川)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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