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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明年初审议国歌法条例 辱国歌最高囚3年罚5万

2018-12-18 00:07:33  海外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香港明年初审议国歌法条例辱国歌最高囚3年罚5万

香港明年初审议国歌法条例 辱国歌最高囚3年罚5万

公职人员就职宣誓仪式前需播放国歌,图为林郑月娥宣誓就任特首。(图:新华社)

海外网12月17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表示,《国歌法》的本地立法工作正按部就班进行,目标是在明年初交到立法会首读。聂德权透露条文附表中会列明“须奏唱国歌”的场合。至于处罚方面,与特区政府早前提交的《国歌法》内容概要所建议的一样,违犯者最高可判监三年、罚款五万。

据香港《大公网》消息,聂德权今日(17日)表示,《国歌法》本是全国性法律,亦已纳入《基本法》附件三,故现时属于履行宪制责任,透过本地立法的方式,让《国歌法》得以在香港实施,强调草拟时有参考全国性法律的条文,了解其立法原意和目的,并在香港立法中反映出来。

聂德权又称,《国歌法》立法虽会参考全国性法律,但强调不会“照抄”,将充分考虑香港本地的法律制度,即普通法中的惯常做法,以及香港当前的情况。条文附表中会列明“须奏唱国歌”的场合,如若日后需要增删,则会透过附属法例的形式处理。聂德权又指,“议员宣誓仪式”是其中一个“须奏唱国歌”的场合,故会在香港本地立法中按原则处理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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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香港特区政府在金紫荆广场举行隆重的升旗仪式,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9周年。新华社记者吕小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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