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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可支配收入21035元 居民“钱袋子”更鼓了(2)

2018-11-13 07:36:58  海外网    参与评论()人

事实上,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居民收入大幅攀升:2017年居民收入比1978年实际增长22.8倍,年均实际增长8.5%。40年间,中国居民用31年时间实现人均收入跨万元大关,用5年时间实现人均收入跨2万元大关,目前正向人均年收入3万元大关迈进。

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根据统计局数据,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599元,同比名义增长7.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645元,增长8.9%。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1.0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81:1下降至2.78:1。

到手工资比税改前多了

如何让老百姓的“钱袋子”进一步鼓起来?业内人士指出,增加工资性收入是一个重要选项。居民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前三季度,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984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到57.0%。这也意味着,工资性收入的增长将能直接带动整体收入的增长。

最近一段时间,新个人所得税法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元上调至5000元;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纳入专项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家住北京的刘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月工资扣除险金后为1.5万元,个税改革前每月应缴个税1870元。税改后,按5000元的新起征点算,同时按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还可以再扣除4600元,只用缴个税330元,少缴税1540元。“也就是说,从明年开始,我每个月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将比税改前多1540元。”刘先生说。

近年来,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在不断提高。2017年,全国共有20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1%。今年以来,已有北京、上海、辽宁、江苏、江西、山东、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西藏、新疆、安徽等多地上调了月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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