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于1842年即开埠后第二年,就进行过第一次非正式填海,首次正式填海是1852年《文咸填海计划》兴建香港政府部门及港口设施。19世纪60年代到20世纪初,香港岛北岸西起坚尼地城,东至铜锣湾,进行了一系列填海工程。九龙半岛的填海在二战战前大多为私人工程,唯一例外是1930年兴建启德机场,由香港政府进行。二战后,香港首个填海工程位于新界沙田。上世纪80年代初,地铁港岛线兴建期间,港岛东部进行了移山填海工程。1989年,香港政府公布《香港机场核心计划》,当中不少计划需要填海。上世纪90年代初期,香港政府又在中环、湾仔、九龙湾、红磡湾等地进行填海,可以说是香港填海的黄金年代。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3月,香港从填海获得的土地面积超过67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7%,容纳了27%的人口及70%的商业活动。
填海工程曾引发一些环保人士的不满。2003年,有人在香港终审法院推翻《湾仔填海计划》,法官提及需“有迫切及凌驾性的当前需要”才能填海,直接影响香港的未来规划,多个基础建设项目及长远规划被迫暂时停止、中止或重新检讨。2011年,港珠澳大桥香港段动工,香港口岸及屯门至赤鱲角连接路均需填海,近200公顷。它首次采用不浚挖式填海,以钢圆筒围起填海,比一般方式更环保。(林风)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今日(9月24日)刊宪: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藉行使《社团条例》第8(2)条赋予保安局局长的权力,现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党”在香港运作或继续运作。命令经在宪报刊登,即行生效
原标题:香港保安局:决定将“香港民族党”的申述期延长至49天【环球时报综合报道】香港保安局考虑以《社团条例》禁止“港独”团体“香港民族党”运作,要求召集人陈浩天在21日内,即8月7日前提交书面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