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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官员登中纪委首页 被当"官商勾结不归路"案例

2018-08-14 14:15:12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官商勾结的不归路——浙江省台州市原副市长陈才杰案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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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官网截图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提出,2018年要深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为深入贯彻全会精神,本网今日推出“警钟”专题,通过剖析近年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案为鉴,知畏知止。

[警钟]只有廉洁守法才有幸福生活

浙江省台州市原副市长陈才杰迟到的忏悔

2017年11月8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台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陈才杰受贿案,对被告人陈才杰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对陈才杰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宣判后,陈才杰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曾经踌躇满志、意气风发的劲头,早已褪尽。审判台上的他,面颊瘦削、神情黯然。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0月至2011年3月间,陈才杰利用担任台州市路桥区代区长、区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提前获取有关项目土地收购补偿款及获取项目土地使用权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066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才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立功表现,退出全部赃款,认罪、悔罪态度好,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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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陈才杰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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