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周律师事务所律师邢鑫认为,虽然面对新业态不能一禁了之,但目前来看出租车卖零食,严格来说并不合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食品安全大于天。法无授权即禁止,为了加强食品安全分类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对于这种食品销售业态,销售方和平台方在没有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无权进行食品销售。同时,出租车作为食品放置场所,应当具备食品贮存的必要条件,售货设备应定期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需要完善,不得销售散装食品及容易腐败变质的食品。但从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于出租车而言,很难做到上述这几点,因此,容易产生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权利产生侵害等法律问题。
但是邢鑫律师也补充,在不断加强顶层设计的前提下,车载便利店的未来或许可以期待。既不能一禁了之,也要充分考虑到各个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从推动发展角度而言,建议在启动该新业态前,进行法律法规相关完善,通过相关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取得法律和行业支持,同时进行广泛社会调研,对新业态的实际操作进行试点,再逐步展开完善。(记者王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