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获美国威斯康星麦迪逊大学文学学士学位;
1982年获美国加州圣达嘉娜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1983年在美国加州和美国联邦法院工作;
1982-1984年任美国旧金山市Pillsbury、MadisonandSutro律师事务所私人执业律师;
1985-1990年任美国高特兄弟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律师;
1991年任香港证监会企业融资部助理总监;
1992-1993年负责香港证监会有关H股公司于香港上市事宜;
1994年任香港证监会执行董事;
1998年1月1日起出任香港证监会副主席兼营运总裁;
2001年3月至2004年9月,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
2006年5月起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09年获特区政府颁发金紫荆星章;
2017年6月22日,香港特区候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公布史美伦为非官守议员,任期从2017年7月1日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