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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等获释引港人不满 香港市民敦促严惩"港独"

2018-02-09 11:36:04  海外网    参与评论()人

示威者指出,2014年9月26日,黄之锋在集会上声称“我们现在要夺回‘公民广场’”,同时煽动年轻支持者和学生冲入政府总部的广场结果在场学生齐声起哄,蜂拥越栏冲入广场,广场被霸占及造成多人受伤。

示威者认为,黄之锋等3人明显是有预谋和配合去违法“占中”,完全不理会参与者的死活或严重受伤,以达成他们破坏社会秩序和拖垮政府之目的。上诉庭判处监禁的阻吓性刑罚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更可以起到警示作用,防止年轻人误堕法网。

示威者批评,特区终院本次裁决,给人以“放生黄之锋等3人”的印象,与社会期望严惩暴徒的要求形成极大的落差,更令人以为暴徒行凶,破坏社会秩序与安宁将获得纵容,或会诱使更多年轻人犯法,为日后的政治事件暴乱埋下炸弹。

示威者强调,为了香港的和平稳定,促请法院严惩“港独自决”、“公民抗命”等暴行,不认同“政治暴徒”口说“关心社会,不为个人利益,有崇高理想”就可轻易甩身不负责任。

林郑月娥强调罪犯以行使宪法权利为请求轻判的理由不甚可取(截图源于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

林郑月娥强调罪犯以行使宪法权利为请求轻判的理由不甚可取(截图源于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

林郑月娥:不能以行使宪法权利为由犯罪

香港特终审法院日前裁定3名违法“占中”人士冲击特区政府总部东翼前地案件上诉维持原判,行政长官林郑月娥7日到立法会出席质询环节,批评反对派将此看得过分简单。她引述判词,强调罪犯以行使宪法权利为请求轻判的理由不甚可取。

关键词:黄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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