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发布的21号文件要求,依托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强化服务和监管。已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的,承租人依法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不再提交其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纸质证明材料。
这里的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包括但是不限于:一是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领居住证。二是申请积分落户。三是适龄子女在房屋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四是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五是公租房家庭申请租金补贴。而申请这些公共服务事项的重要依据,就是备案工作。
如何办理租房登记备案?
各区住建部门服务窗口及房产经纪机构可操作
此前的21号文明确,租赁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交易平台申请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也可以由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服务窗口、基层管理服务站提供网上登记备案服务。
各区服务窗口人员可登录住房租赁网络交易服务平台,为租赁当事人提供网上登记备案服务。根据安排,现阶段登录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的租赁平台进行操作,为老百姓提供服务。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只是开放给机构和区服务窗口,经纪机构成交的,由机构负责为租赁双方备案,个人自行成交的,除了区服务窗口,我们会员单位设立了200余个免费便民服务点提供备案服务。
背景
建设租赁平台落实十九大要求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大,在报告中首次提出“租购并举”,将租赁市场的重要性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租赁平台的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重要载体。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39号文件,提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今年住建部等九部委又印发了153号文,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提出建设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并选取广州、深圳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北京和上海虽没有列入试点,但也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据悉,9月29日杭州平台上线,10月20日广州平台上线,上海还在系统开发中。
声音
北京市租赁监管平台上线是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京建法〔2017〕21号)的重要举措。
该平台通过真实房源等监管,规范了租赁市场;通过信用租赁等创新,有利于提高租赁服务水平;通过与租赁服务平台的对接,掌握了租赁市场的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撑;通过积累租赁双方的交易记录,有利于租赁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形成全民守信的良好风气;也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租赁关系,促进租赁市场的发展。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