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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居民李明哲为何被认定为颠覆国家政权首要分子?

2017-09-12 08:15:38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案情2

成立“梅花公司”试图颠覆国家政权

“2012年上半年,当时受微博所开启的网络思潮影响,我增加了对社会的关注,当时想做一个有关社会热点、时事、案件,包括社会问题的网友交流平台。”在供述自己建立“两岸牵手”QQ群的初衷时,彭宇华如此供述。

记者注意到,除了通过QQ群发布信息外,彭宇华还与李明哲等人成立了“梅花公司”,试图通过三个阶段实现颠覆国家政权的目标。

检方指控,2012年10月至11月,彭宇华经多次与李明哲等人交流沟通,决定采取公司化运营模式成立“梅花公司”组织,并撰写了纲领性文件《梅花公司运作计划书》对国内、国际形势和互联网力量进行了分析,提出以“梅花公司”为主体,以“律师联盟”、“媒体联盟”为辅助,构建全国、大区、省、市、县五级架构,2017年达到100万人覆盖全国区县的目标。

彭宇华称,《梅花公司运作计划书》主要分为三部分,对国内、国外环境和互联网的分析是最主要的篇幅,“主要内容是在网上搜来的”;第二部分是QQ群的裂变分群,围观群在五年内计划发展100万网友;第三部分是未来政党方向发展,形成政治力量。

为了推进《梅花公司运作计划书》实施,2012年11月,彭宇华在湖南省长沙市制作了“围观中国”旗帜,开设了用于接收活动经费的银行账户。2012年11月23日至25日,彭宇华召集史某、陈某等人在武汉市武昌区开会。会上,彭宇华详细讲解了梅花公司运作计划书,宣布了梅花公司的组织架构和成员分工,由彭宇华任执行经理(负责统筹全面),李明哲任执行副经理(负责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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