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来,闵行区检察院分别与闵行公安分局、闵行法院等职能部门以及闵行教育局、闵行民政局、闵行文广局、闵行体育局、闵行卫计委等主管单位,就加强入职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与具体机制达成共识。
7月初,相关职能部门与主管部门会签了《关于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办法(试行)》(下文称办法),确立了加强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行业入职审查的制度框架。
设立黑名单比对信息库
在该机制中,核准“限制从业”的参考,是一份涉性侵害犯罪人员的“黑名单”。
上述办法介绍,闵行区检察院对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的范围进行了合理界定,包括实施了强奸,猥亵儿童,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行为的违法犯罪人员等犯罪行为。对于系未成年的违法犯罪人员,按照犯罪记录封存等规定不予纳入。
此外,闵行区司法机关根据既定的范围,分工收集闵行区近五年来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初步建立起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黑名单信息库。信息库的名单实行动态管理,由职能部门负责定期更新。
根据办法规定,闵行区相关主管单位在招录人员时,要严格查询比对黑名单信息库,限制曾有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关系的工作。
据介绍,为了保护隐私,信息库内的信息用人单位无法直接看到,其只需在库中输入拟录用人员的相关信息,信息库就会提示“是否比对成功”,以此完成审查。
张晨称,此机制的设立,是为了防止有涉性侵害前科劣迹人员进入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行业,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潜在性侵害。
对话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科科长杨珍
给未成年人建一道“防火墙”
随着“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机制”在闵行区施行,“支持”和“质疑”也随之而来。昨日,新京报记者对话机制的制定者之一,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科科长杨珍,谈及制定这个机制的初衷,是为了给未成年人性侵案建一道防火墙,“接受社会上的不同认识,想把机制推广开来。”
大量前期调研得到很多支持
新京报:制定机制的初衷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