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某、尹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裁判现已生效。
在另外两起案件中,被告人均通过快递的方式贩卖、运输毒品。据悉,近年来,毒品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利用物流、快递夹带方式贩卖、运输毒品的案件数量激增,隐蔽性更强,增加了案件侦破的难度。近三年来,全省法院审结涉及物流、快递夹藏毒品的案件数量共562件。
“随着机场、铁路等场所的安检措施不断加强,一些犯罪分子开始利用电子商务及快递行业给社会带来的便捷,大肆进行毒品运输和贩卖活动,严重危及社会安全,也给公安机关打击毒品犯罪带来许多困难。一方面,犯罪分子在邮寄毒品时,使用虚假的名字和信息,案发后,公安机关难以迅速锁定嫌疑人;另一方面,犯罪分子采取将毒品隐藏在其他货物中,难以发现,这种人货分离的方式,为一些犯罪分子逃避抓捕提供可乘之机。”韩芳丽介绍。
韩芳丽建议,快递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按照中央综治办等部门“三个100%制度”及国家邮政局《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要求,认真落实寄递物品实名制规定,切实做到毒品检测无死角,不遗漏;同时,快递公司的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和指导快递公司切实落实有关责任,让毒品无处藏身,同心同力,争取全民禁毒斗争的最终胜利!
(记者徐鹏通讯员段格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