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审计发现,中国中化集团公司2007年至2011年投资的4个境外项目,因对形势判断失误等,累计损失和亏损36.21亿元。中国五矿集团公司2007年至2012年,在可行性论证不充分的情况下,收购3个境外项目,涉及金额93.04亿元,2015年底计提减值准备41.71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总的来看,审计署抽查的20户央企的155项境外业务中,因投资决策和管理制度不完善、调研论证不充分、风险应对不到位等,有61项形成风险384.91亿元。
而审计署对201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显示,审计署审理了10户央企,抽查的93项境外业务中,有62项不同程度存在论证不充分、未按程序报批等问题,其中的10起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造成国有权益损失风险142.7亿元。
对此,张伟华认为,国企海外投资不能简单地说是失败或者成功,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国企有些海外战略性投资项目,可能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对项目成败得失作出评判。不过,张伟华同时指出,一些国企确实存在盲目决策的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海外投资项目最主要的是要从市场化角度来考虑,同时对于国企适当建立盲目投资的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