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告发官员被法院指控敲诈
2012年,广西女子高某玉被控敲诈深圳海关缉私局前副局长李某东,二审维持原判获刑五年。
据媒体报道,高某玉是李某东的情妇,两人于2008年6月相识,并开始交往,2009年7月两人断绝关系,并变更了手机号码。
2010年5月,高某玉以李某东同事的名义,向李某东单位领导发短信取得了李某东的电话。随后,她通过发短信给李某东及李某东的妻子、朋友。威胁称,她要找媒体曝光李某东,以及要到其单位告发。
李某东在庭审中称,他不想把事情搞大。此后,他以及他的老婆和朋友多次出面,向高某玉支付多笔钱财,共计38.3万元。
诉情妇“借款不还”追讨利息
在情妇与落马官员的这场博弈中,占上风的并不永远都是情妇。
2014年福建省地震局原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曾飞被曝出婚外情后,纪检部门介入查明,确认曾飞与人通奸属实。
据人民网报道,“曾飞通奸事件”被曝光后,涉事的谢女士透露,她于2015年3月2日收到福州市鼓楼区法院的“应诉通知书”,起诉人正是曾飞,理由是:2014年6月9日,谢女士向曾飞借走10000元人民币,并写下欠条,到还款日期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
在曾飞亲手签字的“民事起诉状”上,他向法院起诉要求谢女士偿还10000元,并支付利息,以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