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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获刑8年 致市委书记免职并被中纪委点名(2)

2017-06-21 16:08:29  长安街知事    参与评论()人

如今,贾全明的违纪行为也被曝光。贾全明于2006年12月调任新乡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后跻身市委常委,并2014年3月出任新乡市常务副市长。而李庆贵则于2006年2月出任新乡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11年5月出任新乡市委书记。两人到新乡任职几乎是前后脚,此后又共事多年,贾全明任职期间的违纪行为,李庆贵显然难辞其咎。

“好人未必是好官,不愿得罪人,维护一个,失去一片”,《人民日报》对李庆贵的这句评价,可谓一语中的。党政领导班子对于一地的发展至关重要,特别是党政主官,除了自身遵纪守法之外,更是肩负着地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像李庆贵这样,看似是“老好人”,以为自己不搞腐败就万事大吉,实则是为官不为,严重损害地方发展。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已有多位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因履职不力被问责。去年7月正式施行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了党的问责工作,除了对领导干部个人外,也将党组织明确列入了问责对象。

“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极为关键。如果党委不能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从严治党只能是句空话。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关键词:副市长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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