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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近3年斑马线上交通事故共造成3898人死亡(4)

2017-06-18 07:10:40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按照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依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处200元罚款处罚,并按规定记3分。驾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处20元罚款处罚。

交管部门介绍,在全面加强全市路口综合治理基础上,交管部门将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地铁路、平安大街等主要道路的46个路口作为第一批重点治理路口。落实“四个一律”即:非机动车、行人一律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非机动车一律在停止线等候放行,停车不过线;车辆、行人一律按照分道行驶;转弯车辆一律依法避让直行车辆、行人。

执法

司机不礼让行人被罚200元扣3分

6月15日上午,在张自忠路口,一辆机动车为了抢在绿灯通行的行人之前右转,拐了一个大圈,拦在行人前,最后被处以200元3分的处罚。司机不明白交警为什么会拦住他,认为自己没有犯什么过错。经交警解释,司机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不当,并称以后会注意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

同一路口,一位骑着电动车的小伙子因为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被交警罚了20元。“本来是想赶时间,机动车道上没车开得快,结果这么一罚,耽误的时间更多了。”小伙子对此很懊恼。

此外,记者了解到,昨日在昌平区金平路口,短短十分钟,便有三辆自行车和两辆电动自行车因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被交警拦停并进行教育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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