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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不会限制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2)

2017-06-01 02:25:34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有质疑声音称,这是否会侵害个人隐私,妨碍网上言论自由?

负责人表示,中国加强互联网管理过程中,充分保障人权和言论自由,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也强调任何人、任何机构都应该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行负责,个人的自由不应以损害他人的自由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代价。

这条规定有两点理解:一是针对的是用户公开发布的信息,而不是个人通信信息,不会损害个人隐私。二是要求停止传输的是违法信息,不存在妨碍言论自由问题。北京晨报记者张璐

(责任编辑:任冲 CN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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