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国关注的案件得到了事无巨细的信息披露,权威透明的案件发布,及时回应了公众关切,实现了舆论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更是最强的公信力。这是严格执法的底气,更是铁面无私的责任!更何况身居高位却持枪杀人是没有任何辩解余地的严重罪行!
公众的愤怒感同身受,舆论的关注理所当然。今日赵黎平之死,是中央依法严惩腐败的鲜明注解。
赵黎平资料图
罪恶面前,法律从来不会缺位。
罪恶面前,法律从来不会缺位。惩治犯罪,法律更没有遗漏。举国关注赵黎平杀人焚尸的时候,政法机关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查清了赵黎平的全部犯罪事实。
从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的事实来看,赵黎平除了故意杀人,还利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有关公司和个人在收购股权、承揽工程、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请托人的钱款共计人民币2368万元。此外他还非法持有2支手枪、49发子弹,非法储存91枚雷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