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警方介绍,这个犯罪组织内部称袁诚家为“老大”,称杜德福为“二哥”。他们在平时活动中一切听袁诚家、杜德福的指令。“老大”一个指令迅速出动,动辄数十人,携带枪支、砍刀、铁棒,进行打、砸、砍、杀。
以商养黑的同时,袁、杜涉黑组织更是以暴力开路,在鞍山和云南等地均私设了护矿队,以黑护商。
警方侦查的结果显示,2002年以来,袁诚家、杜德福采取“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等非法手段将触角伸向辽宁省本溪、鞍山市和云南省香格里拉县的矿山开采、选矿加工、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等经济领域,疯狂敛财、扩张资本,至案发前,总资产累计达20亿元。
黑社会团伙老大获刑20年
作为有着“政治光环”的企业家,袁诚家及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并未被公安部门忽视。2010年10月,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辽宁省公安厅从各地抽调了158人直接成立了“10·05”专案组。11月11日当天,袁诚家在准备飞往美国前,于北京首都机场落网。袁诚家被捕后,其妻子谢艳敏、儿子、外甥、两个连襟均因涉案被捕。此后,袁诚家及其团伙共75人,两家涉案单位因涉嫌16项罪名被公诉至法院。
据指控,自2002年以来,袁诚家、杜德福等人采取“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等非法手段将触角伸向辽宁本溪、鞍山和云南省香格里拉县的矿山开采、选矿加工、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等经济领域,疯狂敛财、扩张资本,至案发前,总资产累计达20亿元。该团伙共组织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多起严重暴力犯罪,致2人死亡,10人重伤,14人轻伤,21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2012年10月,以袁诚家为首的75人涉黑犯罪团伙在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该涉黑团伙共计被指控犯罪事实62起,整个案件涉及52名被害人,74名被告人委托的67名律师参加庭审。
2014年1月24日,营口市中院对袁诚家案行了宣判。法院以袁诚家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行贿罪6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判决追缴、没收该组织聚敛的财物及其收益,包括20余家企业,企业账户内的存款和企业车辆3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