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人:局长跑官缺钱
插手工程得980万
证人李某的证言显示,2012年过年后,李俊夫邀请他到广州见面,“李俊夫跟我说,他在这个岗位上干了几年,年龄上是个坎,要继续往上‘进步’,没有大量资金支持是不行的。但他妻子王庆湘不愿意拿太多钱帮他‘进步’。他现在正是进一步提升的关键时期,需要花钱去跑关系。但是由他自己出面操作不是很方便,希望我出面帮他拿些工程赚点钱,这些钱放在我这里,他需要用时我再给他。”
李某说,李俊夫让他打下属市住保办前期处处徐某。李某之后打电话约徐某吃饭,徐某建议李某向陈爱民了解情况,说陈爱民比较熟悉广州建设市场的招投标情况,让李某多和陈爱民沟通。
2012年年底,陈爱民跟李某说萝岗保障房的标段快出来了,让李某跟李俊夫沟通,以李某的名义参与保障房项目,投标工作由他来负责。
2012年12月初,李俊夫通知李某来广州找徐某落实萝岗保障房的项目。一天晚上,李俊夫叫他一起去二沙岛散步,李某建议由陈爱民负责操作工程招投标,李俊夫当即同意,并当即打电话给陈爱民,让他一定要跟李某好好合作,并吩咐陈爱民自己不要出面,怕影响不好。李俊夫要李某和陈爱民谈好合作条件,他会全力支持。
李某说,后来陈爱民通知他,说经和李俊夫协调内定,与他人一起操作投标萝岗中心城区(一期)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到时李某按比例分好处费就可以了。李某希望有15%的利润,后来确定好处费8%,可以提前兑现,不用等到工程结束。
2013年3月陈爱民告诉李某,成功中标萝岗中心城区(一期)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六),工程量1.5亿,好处费8%是1200万人民币,扣除投标费等费用支出220万元人民币,李某可以拿到980万元人民币的利润。
2013年2月底、3月初的一天,陈爱民开车到天河喜来登酒店门口送来现金300万元人民币。同年4月,陈爱民与他的司机一起开车到天河希尔顿酒店,把装有680万元人民币的两个纸箱搬到李某酒店房间。
下属:局长吩咐
让相关公司承接工程
证人徐某称,2010年12月至2012年4月,他在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工程前期部主持全面工作;2012年4月至2013年12月,担任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工程前期处副处长;2013年12月后,担任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工程前期处处长。
2012年下半年,李俊夫把徐某叫到办公室,指示他关照广州市住宅建设有限公司,让该公司承接石丰基坑标段招投标项目。此后,他将广州市住宅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卢某叫到办公室,让卢某与负责招标代理的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人苏某对接,广州市住宅建设有限公司顺利中标了石丰基坑标段总承包工程合同,至于广州市住宅建设有限公司卢某和苏某怎么协商,就不清楚了。
徐某说,2012年下半年,李俊夫把他叫到办公室,指示他关照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让该公司承接鸦岗(一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前期工程。“收到李俊夫的指示后,我马上联系了陈爱民,让他与招标代理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对接,后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顺利中标石丰基坑标段总承包工程合同。
2012年中,萝岗中心城区(一期)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准备策划阶段,有一次徐某去李俊夫办公室汇报工作,李俊夫说李某之前在汶川援建的项目做得不错,并指示他在萝岗一期保障房项目招投标上关李某中一个标段,并让他对接落实好。徐某不敢怠慢,马上联系陈爱民,传达了李俊夫的指示。陈爱民去找项目招标代理广州建成咨询有限公司苏某协调此事,最后李某中标了其中一个标段。李俊夫当时跟他说,让李某做一个相对小一点的标段,大概1亿多元。
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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