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针对一些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研究制定我省具体实施意见,部署开展“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要求,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切实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对涉陆武成案的领导干部,按问题性质和纪律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7.针对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一是加强机构和编制管理,加大“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整治力度,认真做好清理和消化违规设置的机构和超配人员工作。
二是省委已将7个开发区管理机构规格全部由副厅级调整为正处级,原核定的7名副厅级领导职数全部核销,今后开发区管理机构一律按正处级规格配备干部。9所高职院校机构规格全部由副厅级调整为正处级,原核定的18名副厅级领导职数全部核销。同时,核销了其他3个单位超规格超职数设置的3个副厅级领导职数。
(四)一些领域廉洁风险仍然较高。
8.针对矿产、交通、民航等领域的工程项目违规问题多发的问题。
一是关于矿产资源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对全省所有已设立的矿业权进行全面排查清理,特别是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矿业权进行了重点清理,停止了所有自然保护区矿业权的新立。排查清理公开出让项目,逐项清理省地勘基金项目。全面清理矿业权报件,对不符合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的7宗矿业权全部予以退件处理。全面落实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督促矿业权人规范填报公示信息。
二是关于一些重大工程项目违规操作问题。在规范项目前期工作、优化审批流程的基础上,已出台《甘肃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4月底前出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所设施标准》,正在加紧修订完善《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甘肃省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制度,加大对重大工程项目的监管。
三是关于交通领域工程项目违规多发问题。已责成省交通厅从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入手,制定了公路建设单位、公路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两个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出台了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等。同时,省纪委对交通系统的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排查,已立案查处省交通厅原副厅长杨映祥等9人贪腐问题,其他问题线索正在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