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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力促聂树斌案拍电影”纯属愚人节新闻(4)

2017-04-02 16:05:3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河北高院很快就将精神损害抚慰金提高到了120万元。据了解,当时河北高院的态度是,可以略高于呼格案,但不能高于120万。

双方来回商谈,河北高院最终同意将精神损害抚慰金提到130万元。两位辩护律师还想继续申请提高1万元,因为聂家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共计人民币1,317,399.1元,倘若精神损害抚慰金能达到131万元,则基本与前者持平,比例接近100%。

“每多1万都很不容易。而且,在谈精神赔偿的过程中,有一些其他的因素,我们不能只谈这一项,所以最后也没能再提高1万元。”辜光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尽管如此,辜光伟认为此案的精神赔偿意义重大。“聂案的国家赔偿有一定的参照作用,它引起了关注,对中国的赔偿法的修改有重大的意义。”

张焕枝背后是正在盖的新房。摄影|中新社记者陈林

在第三次商谈的尾声,双方已基本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130万元。这个数字是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的总和1,317,399.1元的98.68%,无论是绝对值,还是比例,都创国内新高。

一开始,张焕枝有心理落差,毕竟一开始申请的精神赔偿是逾千万元。但如同过去的十年一样,她学习了《国家赔偿法》等法规,最终接受了130万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此外,她还放弃了原本的另一个诉求——要求河北办案机关发道歉信,并在媒体上公开国家赔偿决定书,予以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张焕枝说,河北高院已经赔礼道歉过了,可以不再赔礼道歉。“说这话的时候,张焕枝比较坦然。”辜光伟说。

2017年2月10日,张焕枝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签下了国家赔偿的协议。不出意外的话,她与老伴聂学生将获得法定赔偿金额2,681,39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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