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从多方信源了解到,一星期前,该名路姓男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批捕。以路某为被告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一系列案件,也在2月份由南京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将其统一交由该市建邺区法院集中管辖、审理。
“总额加起来好几千万,都是大家的血汗钱。”多名受害者和代理律师对澎湃新闻说。
首付后房产被抵押
2016年6月,为改善居住条件和子女教育,南京胡女士将名下一套房屋挂在一些中介公司出售。9月,南京一家名为西屋置业的房屋中介公司找到她,向其介绍买家路某。在看过该中介公司的资质证书后,胡女士与路某见面。
西屋置业负责人丁某告诉胡女士,路某开好车、有家族生意,具备购买实力。胡女士觉得,卖给谁都一样,因此在西屋中介的促成下,双方以非资金监管的形式签订了交易额为630万的买卖三方合约。
双方约定,在支付完定金5万元和首付121万元后,路某将在12月份以银行商业贷款性质,将余款打到胡女士帐户。如到期未付,则路某要么以现金支付,要么赔偿违约金。
首付交毕,胡女士及丈夫便同路某一起去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按约定,几天后,新的房产证将出来,到时候再由买卖双方及中介挑个时间一起到银行去办理抵押借贷手续。
但房产证出来后,路某说已联系了银行办商业贷款,“说贷款快下来时会主动联系我们,让我们去银行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