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分析了近几年的案件后,检方发现,贿赂的方式和名目,从单纯的金钱形式,过渡到其他财产性利益的交割,包括代理商会以过节费、劳务费、资助开会差旅费、赞助学术活动及代发论文等方式给予医生各种相关的经济利益。
“一开始,代理商可能并不是明目张胆地送现金给回扣,而是提供各种经济利益和生活便利,如专车接送、开会路途订票服务、过节聚会请客等,而这些经济利益则更加隐蔽,查处难度也相应提高。”
对于此类隐蔽的腐败,涉案医生普遍缺乏清醒的认识。苏明说,“有的医生甚至还会向检察机关反映,‘我收业务单位的赞助大多数用来印刷一些开会的资料,邀请专家来讲课支付课酬等,我是为了科室的发展和学术的进步,怎么就违法犯罪了呢?’”
耗材成新的腐败重点
在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类犯罪案件中,2010年以前,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药品购销环节。
从2013年开始,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发现,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开始有由药品环节向医用耗材转变的趋势。特别是在2016年,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所办理的相关案件均发生在医用耗材领域,过去人们可能更关注采购领域的腐败,而现在发现使用领域的问题更大。“这种趋势代表着涉医腐败背后利益链条的重构”,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希望提醒外界意识到这一变化。
在越秀区人民检察院所查处的心脑血管方面的耗材腐败案件上,检方发现,涉案医务工作者对于耗材的使用具有倾向性,“在耗材的使用上,有的医生会进行相应品种耗材的推介,也有的医生会倾向于使用习惯的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进入采购流程的医疗设备如心脏支架等,并没有规定使用期限。这意味着代理商一旦获得了一家医院某一种或几种医用耗材的采购准入资格,就可以长期供应给某家医院。他们为维持这种长期的供货关系而向医务人员行贿。这就形成了一个医药代表通过行贿获取一家医院的长期供货权,医生大力推荐,病人长期使用的恶性循环。
也会有诱导患者使用医用耗材的行为出现。著名心脏病专家、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分会主任委员胡大一曾在接受媒体采访中提到,有医生会诱导该做心脏搭桥的患者放置支架。“有些医生会对患者说,做搭桥要开胸,放支架创伤小,你自己来决定吧。”他坦言,一般而言,很少有病人需要放3个以上的心脏支架,可我国有不少病人却被放了10个以上。
胡大一说,选择搭桥还是支架,应经过心内科和心外科专家共同会诊,根据具体病情来决定。国际上,支架和搭桥手术的比例是7:1~8:1,但在中国,这个比例高达12:1。
医用耗材领域的问题在国内其他地方也有所凸显。2013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检察机关查获涉及9个地市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0件66人,涉案数额900余万元。根据当地检方通报,有36个案件发生在医疗器械采购环节,占专案案件总数的60%;有18件案件发生在胶片采购环节;仅有3件案件发生在药品采购环节。
医疗领域职务犯罪环节的转变源于中国政府在药品流通领域的政策。从2000年起,中国就开始探索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全面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广东省在2007年就实行了全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行挂网限价、竞价办法,这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及药企的有序竞争。此后,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涉及医疗领域的职务犯罪方向开始发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