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院审理查明:罗日辉受贿而来的上述四套房屋权属登记均在其朋友刘某名下,但实为罗日辉个人拥有。
吉林省纪委出具的情况说明证实:2015年初,吉林省纪委陆续接到反映罗日辉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016年6月,纪检部门对罗日辉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函询,但罗日辉均未如实向组织交代其涉嫌违纪违法问题。
据事后查实:省纪委在对罗日辉函询后,他将这4套门市房的房产证、土地和樊税证交给刘某。
涉案的罗日辉朋友刘某与行贿人陈某证实,他们按照罗日辉要求,伪造1800万元经济往来的假像,以掩盖罗日辉收受购房款的事实。
但经纪检部门对反映的罗日辉有关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后,发现罗日辉存在收受澜建公司法定代表人冯某、华川公司总经理陈某贿赂问题的线索,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经有关部门向冯某、陈某核实,两人均交代了澜建公司、华川公司向罗日辉行贿的事实。2015年8月25日,有关部门对罗日辉采取了两归措施,但在两归初期,罗日辉依旧否认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直至2015年10月12日,罗日辉开始供认以上受贿事实。
150万现金装满几个塑料袋放进后备箱
经法院审理查明,罗日辉收受澜建公司董事长冯某的270万元是分两次。
冯某证实:2009年,澜建公司承建星海名苑小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时,公主岭市纪委是包保单位,因此与罗日辉有了业务上接触。
2010年3、4月份,罗日辉在没有经招投标程序情况下,决定将公主岭纪委廉政教育中心工程交给澜建公司承建。在全面施工后,公主岭市纪委才陆续补办了招投标手续,澜建公司由此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