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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应尽快制定《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防诋毁英雄(2)

2017-03-01 07:52:18  环球时报    参与评论()人

实际上,受到国民共同敬仰的英烈人物,恰恰是一个国家凝聚共识的基础,是明确社会精神方向的路标。恶意诋毁侮辱英雄,才是真正在撕裂社会共识。

《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制定,还需要解决若干问题。首先,制定《保护法》需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第一,要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现实需要考虑立法问题。

第二,成立调研小组,广泛开展调研,真正反映人民呼声诉求。

第三,应在社科院、大学组织一批专家学者,对西方法学理论进行分析。

第四,充分吸收国外的有益立法经验。

第五,应通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将制定《保护法》的过程演变为呼唤中华民族英雄情怀,崇敬英雄、学习英雄、追随英雄的过程。

接下来重点是厘清立法涉及到的若干关键法理问题:

第一,立法的宗旨目的。

第二,如何确定保护对象。这其中牵涉到烈士和英烈的联系与区别:烈士指建国以来,公民在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牺牲被评定为烈士。而英烈,是指1840年以来,对国家民族精神产生重大影响的烈士代表人物。

第三,如何对国家英烈名誉实行特殊保护原则。

第四,如何体现保护主体多元化。例如,社会组织可以以社会公益诉讼名义,起诉侵权者,追究民事责任;司法公权力机关可以代表国家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鼓励社会公众对侵权者举报抨击。

第五,如何应对侵权行为的全新表现形式(可以将研究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历史虚无主义的十三种侵权手法作为典型案例加以研究)。

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笔者在此呼吁并希望在今年十九大召开前完成立法工作。(作者是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主任

(责任编辑:李东舰 C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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