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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要求全省公务车须统一标识 系全国第4个省份(2)

2017-02-24 02:05:12  观海解局    参与评论()人

该省统一张贴的标识为白底椭圆形,印有醒目的“公务用车”4个蓝色楷体字。并统一张贴在汽车正、副驾驶车门中间。

公车违纪问题最为突出

观海解局记者简单检索发现,早在2004年,公车贴标识就已经开始试点。

据《温州都市报》报道,2004年11月29日起,温州市纪委、市委宣传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率先在单位的公车上粘贴“公务车”标识。到2005年1月30日前,温州全市近万辆公车都必须在前玻璃右上角张贴该统一标识。

为何要推动公车贴标识?去年10月,中纪委公布了一组反腐大数据,给出了答案。

从2012年12月4日开始,至2016年8月31日,全国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9622起、处理18740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1913人。

从违纪问题类型看,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问题最为突出,为26172起,占比19%。其次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共13826起,占比10%。大办婚丧喜庆问题列第三,共12934起,占比9%。

具体到违纪情形,以2016年中纪委公布的前13次节点每周通报中曝光的1194起问题为例,出现频率较高的词汇主要有:“礼金”405次,“公车”346次,“旅游”321次……透过这些高频词可以发现,节假日期间的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依然存在。

有官员建议公车统一绿色车牌

惩治“车轮上的腐败”,贴标识是措施之一,但并非一贴了之。

《中国纪检监察报》就曾于去年2月1日曝光了一个随意揭贴公车标识的案例。

报道称,2014年1月至2015年3月间,广东省龙门县平陵镇司法所所长陈秀平公车私用,擅自将该所公务用车的“司法”标识撕掉,多次驾驶该公车上下班、外出吃饭、搭载妻子到县城购物等。

2015年1月,龙门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陈秀平存在公车私用等问题。

调查人员心里记住了陈秀平所用的“粤LY6107”这个号牌。2015年1月至3月期间,恰逢岁末年关,调查人员在暗访中发现,该公务用车停在了酒店餐馆门口,还有一次该车停在商店门口。调查人员对此进行取证。

前两次谈话时,陈秀平一概回答“不清楚”、“不知道”,甚至信誓旦旦向调查人员保证自己没有公车私用。随后几次谈话,调查人员适时向陈秀平出示了部分暗访调查证据。不久后,陈秀平低下了头。最终,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公车改革专家叶青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统一标识行动中要严防“漏网之鱼”,也要防止“无效标识”。

此前在全国两会上,叶青曾多次建议在公务用车上统一安装绿色车牌,用明显标识让公车接受公众监督。

(责任编辑:穆启春 CN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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