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将赵小胜摊上的玩具枪带走鉴定,发现43支枪状物中,有18支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枪支。
妻子接到释放通知竟不敢相信
过去4年多了。当初的不起诉决定书已“不好找了”,赵小胜夫妇还是能一下子辨认出检察官周宇的声音。“当时是你给我打电话,说可以去接他回家了。”朱小清对前来回访的周宇检察官这样说。
她回忆,2012年12月21日那天,自己生病卧床发烧近40度,手机放在床头。她无力接听,漏了一些电话。
“我吃了点药,可能药劲儿上来,管事了,瞅见检察官的来电,蹭地一下就坐起来了。”听到检察官在电话里说案子没事了,可以去接小赵回家了,朱小清怀疑自己听错了,追问:“您再说一遍”。她特别不相信,当时眼泪就下来了。
走出门,她跟街坊们说,“我今天去接他了。”街坊们安慰她:“你可算是熬出来了”。
尽管还在发烧,朱小清硬坚持开车去接丈夫。“当时带着孩子,大冬天,车里的暖风开到了最大,孩子已脱的只穿秋衣,我羽绒服还没脱下。但那时候的心情,现在想来还有些激动。”
“当时有些傻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出来的。”赵小胜回忆,在里面呆久了仍缓不过神来,明白这就算出来了……但真的没想到。“接出来,你脸上连表情都没有,也不知道抱抱我。”旁边的朱小清说,这结果太出乎他们意料了。
回家后,家里人专门摆了一桌庆祝宴。“当时,很多街坊邻居也认为我们挺冤的。”朱小清说,他们夫妻两个人算是接受教训了,下次想干什么之前,会通过手机上网查一下。
赵小胜告诉记者,如果当初真给判10年,那他只能在里面熬了。他更没想到的是,自己这点小事儿,给司法机关出了道难题。后来,他们专门关注过一些其他类似涉枪案,“判得还比较重。”
现在,他们已经不想过去的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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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分析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认定玩具枪为刑法意义上的枪支,只是犯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之一,行为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还要分析其主观罪过,正所谓‘无犯意即无犯罪’。”周宇检察官分析说。
周宇检察官以赵小胜案为例介绍,通过观看民警现场执法记录仪的视频资料,发现除了摊位上摆放的,摊位后边一辆小货车上的纸箱里,也放有枪状物。纸箱上印着玩具字样,每个枪状物都有包装,长方形白色塑料泡沫盒,与一般的玩具包装没有区别。
另外,起获的枪状物中,大多数都是塑料质地,低于认定枪支标准中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被认定为枪支的18支中,有16支刚刚达到或超过这一数字。
“再从赵小胜夫妇购进和销售枪状物的场所、价格、枪状物的外观看,难以认定他们明知这些是刑法意义上的枪支。”周宇说,以往的涉枪案中,嫌疑人多是采用隐蔽的交易方式,每把价格在数千元,交易双方聊天时甚至使用“黑话”,如把枪称为“狗”,把子弹称为“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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