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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指望房地产税让房价大降 怕是想多了(2)

2017-02-17 09:04:47  侠客岛    参与评论()人

按照国土部2015年时公布的路线图——2016年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此外还将搭建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信息云平台,即运用云计算技术将不动产信息平台搭建在国土资源部统一建设的“国土资源云”上实现全国共享。

相比建库,全国联网更是核心。今年可谓全国联网的关键一年,不过回想起前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曾说的话:“房产信息联网技术上没有问题。信息成为各种各样的孤岛,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有些部门和地方顾及相关利益,存在故意控制的冲动。”今年能否顺利实现这一目标,有待观察。

信息征集能力弱自然要不断加强,横亘在其间的利益阻挠更需要勇气和决心去打破,既然流动人口都能查清,不会动的房子难道就查不清吗?

法理与技术

兜兜转转这么些年,2015年8月,房地产税法终于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去年“两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透露,调整后的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将房地产税法列入了第一类的立法项目。不过到7月时,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郝如玉透露,房地产税仍在起草过程之中,试点虽然征收了5年多,但是操作难度很大。

有专家指出,本届人大任期到2017年底,因此,房地产税法最快将在2017年底前通过,慢的话可能会在2017年底提交审议,在下一届人大任期内通过。就目前而言,这一观点恐怕还是乐观了。

难度大,原因莫过于复杂的利益调整。

与以往只对城镇经营性物业课税的房产税不同,房地产税的课税对象可能将涉及所有房产。而且房地产税的起草,并非在一张白纸上全新设计,而是在现行税制和收费体系下的再设计。在中国目前的税收体制下,围绕房地产的税收及土地费用很多。企业拿地阶段有契税、印花税,建设阶段的建筑业营业税金及附加、印花税、土地使用税,销售阶段有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契税等。如果是二手房交易,还有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税、契税、印花税等。如此多的税种重新调整,复杂程度可见一斑。

还有各界广泛关注的70年土地使用权问题,如果房地产税在中短期内开征,将与土地出让金并行,又该如何在法理上说通这二者的关系?

在实际操作上,各地发展不均衡,不同地方的楼市、政府税收、居民收入水平不同,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和税率如何确定?是否该设置免征额?免征额度又该设置为多大?

由于房地产税是典型的地方税,作为直接税种,让税务局直接面对居民个人征收房地产税,不同的房屋持有者又各有不同的情况,难度可想而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郝如玉去年就曾表示,房地产税试点征收了5年多,但是操作难度很大,有的地区税收成本甚至和税收收入相当。

凡此种种选择题背后,都横亘交错着无数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所有这些博弈的结果,一旦写入法律条文,便不是朝令夕改的事了。看看隔壁的《预算法》,光修订就花了10年,两度搁浅,仍有遗憾。

(责任编辑:陈倩 CN030)
关键词: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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