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制定政法干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方面,这份意见从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惩治司法腐败等方面提出了多项措施,其中明确要求分类制定政法干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各类办案组织、办案人员职责权限;建立政法干警违纪违法举报投诉平台,健全违纪违法线索受理、调查、反馈、追责机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等。
“政法队伍以执法司法为职业属性,守护着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表示,“既要赋予他们与所从事的执法、司法工作性质和特点相适应的应有权力,改变以行政化管理政法队伍的传统思维和方式,同时还要强化他们应当负有的执法和司法责任,让他们有职有权有责任。”
同时,意见提出完善岗位职权利益回避制度,严禁政法干警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严禁政法干警家属插手、经营与政法干警职务行为相关联的特种行业和场所;建立党委政法委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机制,实行经常性明察暗访、问题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意见提出,“持续整改作风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综合治理失职渎职行为,着力解决执法司法不公问题。”
卓泽渊表示,政法队伍唯有严格执纪,才能确保严格执法。必须持续整改作风上的突出问题,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要进行分析研判,建立正风肃纪的长效机制。要综合治理有案不立、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等失职渎职行为,着力解决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完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严惩暴力袭警抗法等行为
权威部门数据显示,公安机关近年来年均牺牲400多名民警,4000多名民警因公负伤。近年来发生的多起暴力抗法、暴力袭警案件,也让政法干警职业风险进一步加大。
对此,本次出台的意见从深化工资制度改革、提高职业保障水平、增强干警履职安全感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
其中,意见明确提出,健全依法履职保护机制,依法严惩暴力袭警抗法等妨害执法司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加强政法干警医疗保障,加快推进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参加工伤保险制度,切实保障干警休息权。
“政法队伍的标准高了、素质高了、任务重了,必然要求待遇的相应提升,否则就难以使这支队伍具有应有的尊荣感和吸引力。”卓泽渊说,“这就要求健全依法履职的保护机制,建立救济机制、澄清机制等,保障政法干警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此外,意见还提出建立与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职务序列相配套的工资制度,落实与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奖金分配制度等措施。
顾永忠表示,这些措施体现了科学合理、与责任风险挂钩、多劳多得、倾斜基层一线人员等保障原则。这对增强政法队伍凝聚力,解除广大干警后顾之忧,确保他们安心工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