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相关规定中指出,企业遇到经济性裁员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会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实行裁员。
不过,天津师范大学教师、津瑞律师事务所主任郭春明向澎湃新闻表示,希捷公司给员工的离职手续从文本上看并无不当。“如公司是解散的情况,不需要履行向劳动主管部门报告和征求工会意见的程序。从希捷苏州公司给出的补偿文件中可以看出,公司额外支付员工的一个月工资相当于代通知金。补偿方案是合规的。”
补分苏州希捷工厂员工对公司的做法不满,聚集在市政府门口。
事实上,从2016年2月开始,希捷苏州工厂就开始陆续实施裁员。有员工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去年5-6月份以后,又有一批合约到期的员工没能与厂方续签合同。大规模的裁员引发了工人不满,工厂曾在2016年12月爆发了一次小规模的罢工活动。部分员工受到处分,而其他员工也被要求签下保证书,否则将面临提前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