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桂林市纪委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政策方针,对党内犯了错误但能主动承认错误且有积极态度改正错误的同志区别对待,对症下药,把党宽严相济的执纪态度落到实处。3月21日,通过市主流媒体向全市发出了通告后,营造出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截至目前,全市有1819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并上缴违纪款6683.73万元,实现了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常态化。如兴安县某副处级领导干部主动到市纪委如实交代自己的问题,并积极退出违纪所得,市纪委果断改进执纪审理思路,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按科员安排工作,既体现纪律的严肃性,又体现出组织“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
与此同时,我市在全区率先出台《关于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坚持把“第一种形态”列入主体责任清单,带头约谈提醒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反映的市管领导干部。今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处置问题线索2641件,谈话函询586件(次),党政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876名,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396人,实现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常态化。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对近年来受纪律处分的347名党员干部进行回访谈心教育,对表现较好、已过处分期的干部及时使用起来。同时,在全区率先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127名党员干部澄清事实,旗帜鲜明地为敢于作为、改革创新的干部撑腰鼓劲。
严惩“微腐败”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灌阳县科学技术协会原主席邓根云违规使用公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乡政府原副主任科员黄均强侵占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款问题,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打开市纪委、监察局主办的桂林明镜网,点击“监督曝光”栏目,近期一系列案件查办信息跃入眼帘。
据悉,今年1-11月,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6起,处理281人,其中处级干部22人,点名道姓通报243起,在执纪审查中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145个。重点查处恭城人大班子及市粮食局公款旅游等违纪行为,荔浦县查处修仁镇初级中学等4所学校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助等问题,4所学校涉及违纪金额862.2万元,立案审查涉案人员22人,追责县教育局领导2人。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严抓严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深深根植我市党员干部心中,并形成自觉。
对基层群众来说,身边的“苍蝇”也是“老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度重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将其纳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对涉及民生领域的信访件进行大起底、大排查,收集有价值线索1394条,并在全区率先探索构建专项工作综合评价体系。专项工作期间,共立案1780件,党政纪处分1525人,收缴和清退违规违纪款项6105.17万元。
在专项工作转入常态化治理后,我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持续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全区率先出台工作方案,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现场会议、集中约谈、专题调研、挂牌督办等方式,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把责任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坚持对“所有扶贫项目逐一察看、所有扶贫对象逐一实地走访、所有资金流向逐一梳理明细”等“三逐一”标准,重点查访核验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等各项资金违纪问题105个。
今年以来,全市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1258件,处分968人,重点查处市扶贫办前后两任主任,市水利局、农机局、水产畜牧局、水库移民局主要领导以及多名处级领导干部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等一大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通过开展专项工作,持续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在全市形成了声势、打出了声威,让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一次深刻教育,让人民群众看到、体会到、享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