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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网信办通报多起网络媒体“标题党”违规案例(2)

2016-12-05 20:36:30  央视    参与评论()人

在《新浪网内容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第一章内容管理部分第三节标题制作基本规范中规定:1、对于转载内容,标题要尊重原新闻内容。编辑制作新闻标题,必须尊重原文的含义,准确反映新闻的主要内容。不得歪曲原意、断章取义、以偏概全、无中生有、虚假夸大、偷换概念、低俗血腥。

案例七:2016年7月25日,搜狐焦点在登载《海教园房价飙2W竟难抢 低价学区房或将绝迹》报道时,将网站首页推荐位新闻标题改为《津500套房竟引千人暴乱》。文章标题使用“绝迹”,推荐位标题使用“引千人暴乱”等夸大、猎奇性字眼渲染炒作房价。

案例八:2016年4月24日,新浪娱乐自行编发题为《baby胸部丰满 金钟国盛赞:中国最好女演员》的报道,故意制造出之所以被赞为“中国好演员”是因为“胸部丰满”这样的逻辑,标题用词露骨低俗。

在《新浪网内容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第一章内容管理部分第三节标题制作基本规范中规定:2、标题用语措辞要规范,新闻标题要语完整,用语严谨规范,不使用低俗、媚俗、庸俗、血腥、暴力、色情等用词用语。

北京网信办对这些已查实的网络媒体“标题党”违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央视记者 张伟泽 邓煜洲)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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