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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释法:宣誓无效立失任职资格 不得再次宣誓(7)

2016-11-07 10:59:23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另据央视网消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会议5日下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草案。

人大释法:宣誓无效立失任职资格 不得再次宣誓

11月5日央视新闻联播报道截图

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普遍认为,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解释十分及时、非常必要。近年来,香港社会出现了一股“港独”思潮,一些人打出“港独”旗号,成立“港独”组织,甚至进行非法暴力活动。在不久前进行的香港特区第六届立法会议员就职仪式上,少数候任议员故意违反宣誓要求,公开宣扬“港独”,侮辱国家和民族,被裁定宣誓无效后,仍然强闯立法会,致使立法会无法正常开会。这些言行公然挑战基本法,阻碍了香港特区政权机构的正常运作,破坏了香港的法治,冲击了“一国两制”的原则底线,对国家主权、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这类状况持续下去,必然损害香港特区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国家发展利益,中央不能坐视不管。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法律解释,是依法行使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赋予的职权,符合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所做的法律解释与基本法具有同等效力,解释草案阐明的就职宣誓规定的立法含义和法律原则,有利于澄清香港社会的模糊认识,是维护基本法权威、保持香港大局稳定的需要,香港特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都必须一体遵循。

与会人员还对解释草案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

人大委员长会议听取香港基本法释法审议报告

据新华社6日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二次委员长会议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

人大释法:宣誓无效立失任职资格 不得再次宣誓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作的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作的关于审议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提出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和国务院总理提请任免有关部长的议案情况的汇报。

委员长会议要求,根据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对上述草案和议案作进一步审议修改后,提交第八十三次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交付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闭幕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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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勇 CN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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